獎學金
我們很榮幸得悉各大海事公會及機構願意為有意從事海上工作的人士提供獎學金,於他們兩年的訓練期內每月給予 3,000 港元的資助。
航海訓練獎勵計劃
實習生在個別指定受訓期內每月可得政府資助4,000元,通過實習而取得應考三級甲板高級船員/輪機師的資格。
名稱
獎學金名為「海事專才振興獎學金」。
目標
獎學金旨在透過在經濟上給予獎勵和/或提供援助,讓實習生得以接受適當訓練,從而鼓勵香港年輕人從事航海事業。
頒 發
獎學金包括一筆款項,由有關委員會決定金額、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我們預料每年得獎名額只有數個。獎學金委員會有權在任何一年不頒發獎學金。
學員須符合下列條件始獲頒發獎學金:
- 向聯盟正式提交申請表;
- 親臨獎學金委員會安排的面試;
- 在遠洋輪船上擔任實習生的工作;
- 在每次航行完畢後向獎學金委員會報告有關其海上服務情況及所需時間;
- 符合獎學金委員會認為適合而自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頒 發 條件
若得獎者在十年內末能取得輪機長證書或船長證書,聯盟有權於得獎者停止海事工作四年後要求得獎者退還己頒發的獎學金。
有關要求得獎者退還獎學金的權利只會個別情況下行使。所有相關因素會一併考慮。
此規定目的在於鼓勵每個學員視考取輪機長證書或船長證書為短期目標,並確保獎學金用於資助本地年輕人從事海上工作。
獎學金委員會
有關獎學金由「獎學金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由每個負責資助的機構委任的一名人士、基金管理小組組長及聯盟主席組成。
獎學金委員會須就所有申請作出決定,並享有最終決定權。
修改規則
有關獎學金的規則 (而非其目標) 可由聯盟予以修改或廢除。 聯盟可不時訂立新規則。
如何申請
請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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